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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县灾后重建电网资产移交工作顺利完成
发布时间:2018-05-31 责任编辑: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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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下午,州国资委会同茂县人民政府、州国投公司在茂县举行茂县灾后重建电网资产移交签字仪式,共同签订了《茂县电网(灾后重建)资产移交补充协议书》,明确了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完成茂县灾后重建实物资产清点确认和项目资料的移交工作。
为圆满完成茂县灾后重建电网资产移交工作,在移交签字仪式结束后,茂县灾后重建电网资产移交后续工作推进小组庚即召开茂县灾后重建电网资产移交后续工作协调推进会,安排部署下阶段移交工作任务,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
州国投公司、州电力公司共同确认的中介机构对本次移交资产进行评估,以评估价值作为州国投公司对州电力公司的出资,同时,由茂县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办理移交资产的不动产权属证明;由茂县人民政府牵头,州国资委、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州国投公司、州电力公司、茂县电力公司组成工作组,重点由州电力公司和茂县电力公司进行磋商,明确移交过渡期间仍由茂县电力公司依法承担供电安全管理、运营维护、供电稳定等职责;已划定给州电力公司的供区,由州电力公司尽快履行供电职责,其他灾后重建电网资产内的供区是否调整,由州电力公司、茂县电力公司友好协商、提出意见,如需调整供区,由调整主导方按程序提出申请,依法按程序上报省电力主管部门审批;由茂县人民政府协调州电力公司和茂县电力公司进行磋商,协商解决其他遗留问题;在本次移交工作的接收方和移交方协商无异议的情况下,由茂县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