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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事项确认

发布时间:2015-07-01  责任编辑:网站管理员

一、项目名称:投资事项确认

二、项目性质:非行政许可审批

三、审批对象:州国资委所出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

四、办理依据:

1.《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阿府发〔200716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2.《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阿府办函〔2007322号)第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五、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调整要求;

2.符合本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

3.有利于突出主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4.符合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

5.投资规模应当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

6.非主业投资应当符合企业调整、改革方向,不影响主业的发展。

7.申报材料齐全。

六、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相关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4.已签定的合作意向书等相关契约文件;

5.合资、合作方情况介绍、工商登记资料和资信证明;

6.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批复文件、专业技术鉴定文件、法律意见书等;

7.项目负责人情况;

8.资金来源说明;

9.董事会决议及企业决策程序说明;

10.州国资委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纸质一式六份,并提供电子版,原件不足的需提供复印件。

七、办理程序:

1.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材料不完整的进行一次性告知;

2.办理科室进行审核提出意见,交分管领导审阅;

3.提交委务会研究;

4.根据委务会研究意见,办理科室向州政府请示;

5.根据州政府审批意见制作批复;

6.通知申请人领取批复

八、办理地点:州国资委产权监管和投资规划科

九、办理时间:20个工作日

十、联系电话:0837-282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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