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事项确认
发布时间:2015-07-01 责任编辑:网站管理员
-
一、项目名称:投资事项确认?xml:namespace>
二、项目性质:非行政许可审批
三、审批对象:州国资委所出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
四、办理依据:
1.《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阿府发〔2007〕16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2.《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阿府办函〔2007〕322号)第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五、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调整要求;
2.符合本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
3.有利于突出主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4.符合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
5.投资规模应当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和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
6.非主业投资应当符合企业调整、改革方向,不影响主业的发展。
7.申报材料齐全。
六、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相关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4.已签定的合作意向书等相关契约文件;
5.合资、合作方情况介绍、工商登记资料和资信证明;
6.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批复文件、专业技术鉴定文件、法律意见书等;
7.项目负责人情况;
8.资金来源说明;
9.董事会决议及企业决策程序说明;
10.州国资委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纸质一式六份,并提供电子版,原件不足的需提供复印件。
七、办理程序:
1.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材料不完整的进行一次性告知;
2.办理科室进行审核提出意见,交分管领导审阅;
3.提交委务会研究;
4.根据委务会研究意见,办理科室向州政府请示;
5.根据州政府审批意见制作批复;
6.通知申请人领取批复
八、办理地点:州国资委产权监管和投资规划科
九、办理时间:20个工作日
十、联系电话:0837-2821860